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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劉智宇)日前,負責東湖高新區現代森林小區集中供暖的武漢博順科技公司擬對小區集中供暖由按面積計費改為按流量計費,小區居民爭議不斷。
  小區5棟業主劉女士說,按面積收費標準為一個採暖季(3個月)25.5元/平方米,她家建築面積93平方米,去年她繳納的供暖費為2371.5元。去年冬天,她家用了近10000千瓦時,如果按流量計費,她須繳納供暖費3300元。
  武漢博順科技公司董事長甑勤建稱,去年該小區按面積計費方式,弊端很快顯現:有業主開窗用暖氣,有業主長假7天不在家,暖氣照開不誤
  有業主質疑:市物價局規定,供暖公司應提供按面積計費、按流量計費兩種方式供用戶選擇,為什麼強制按流量計費?
  甑勤建證實,市物價局的確有這樣的規定,但市物價局的相關規定與《節約能源法》有衝突。《節約能源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對能源消費實行包費制。”按建築面積計算,等同於“包費制”。  (原標題:小區居民要求按面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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