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學生反映廣東清新縣某職業學校強制學生定點實習,每天工作10小時,3個月工資2000元,與當初學校許下每天工作8小時,月薪2000元以上的承諾相去甚遠,擅自離開實習崗位就拿不到畢業證。清新某職業學校稱,學生反映的情況不屬實,實習是正常教學計劃,占有一定學分,如果不去就沒學分,要延遲發放畢業證。(3月6日《清遠日報》)
  學生稱學校強制實習,校方予以否認,並稱實習是正常教學計劃,雙方似乎陷入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境地,外人無法瞭解事件的真相到底如何。此外,對於學生家長質疑“學校和服裝廠可能存在利益關係”,校方並沒有作出正面回應,從報道的情況來看,學校不能對事件“否認”了之,有必要拿出確鑿的證據,給公眾一個交代。
  按照教育部有關高職高專學生頂崗實習的規定,學校要保證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時間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清新某職業學校的做法似乎並不違規。不過規定歸規定,具體到執行過程中是否會走樣,恐怕無人敢打包票。近年來,全國各地學校有關頂崗實習引發的爭議不斷,且大多是投訴學校在組織學生實習的背後存在貓膩,校方也一律以教育部的規定作為應對輿論的“盾牌”。據媒體報道,河南、安徽等地的高職院校老師,把學生介紹到一些製造型工廠實習,並收取每個學生近1000元的“人頭費”,按此比例,一些老師帶100人實習,一個暑假就能輕鬆賺上10萬元。今年1月份,《中國青年報》對河南某高校變相強制學生到流水線務工實習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一些所謂的“校企合作”背後隱藏巨大的利益鏈條,且帶有強迫性並與畢業證直接掛鉤,“不實習不發畢業證”成了一些職業學校的“潛規則”。
  不可否認,學生畢業前到企業實習原本是一種好的方式,不僅能使學生的能力得到鍛煉與提高,還能為其即將邁向社會奠定就業基礎。但一些學校在操作過程中,卻充當了中介的角色,強制學生實習,隨意扣押學生工資,暗中收取費用……個中內幕也許只有企業和學校清楚。從類似的現象不免讓人產生遐想,清新某職業學校對學生及家長的質疑予以“否認”,卻沒有擺出足夠的證據自證其清,顯然難以讓人信服。
  退一步說,學校以育人為本,原本應該是一方凈土,即便學校不主動給公眾一個說法,作為上級主管部門的教育局或紀委等部門也有介入調查、澄清事件真相的責任和義務,學校與企業之間到底有無利益關係,學生工資是否被扣押,查清這些並無多少技術障礙,本著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讓事件還原真相,對於教育的可持續發展未嘗不是有益之舉。
  文/林蕭  (原標題:不實習不發畢業證不能“否認”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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